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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12-23 09:57:00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商品住房,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0579-823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