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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一年一次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时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9-04 13:17:37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厅“八统一”和浙江省政务服务2.0版启用工作要求,特制定《关于调整一年一次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时间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提取还贷额度由原来的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一年按月还本付息总额调整为不超过借款人近12个月还本付息总额。

     (二)本通知执行后,首次办理提取且当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提取额度的计算时间为上一年1月至提取办理月份的上一个月止。

     (三)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时,按规定保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97日起执行。

    四、解读单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0579-8231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