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10-18 14:52:18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更好的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制定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 已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本人及配偶当年再申请同一套住房组合商贷或者另一套住房一年一次还贷提取的,予以办理。除此外,根据金管委〔2008〕10号文件,当年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再申办提取还贷业务。 即已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前提下,本人及配偶当年还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商贷或另一套住房商贷一年一次还贷提取。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21日起执行。 四、解读单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钟以来,0579-82316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