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线上办理物业费提取
2026-05-06 09:41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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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按每户家庭不超过10000元/年的标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每年可提取一次。以下线上操作指南请查收! 一、打开浙里办APP,选定业务事项 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图标,选择“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或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办事”——“按主题”选择“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下点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情形选择 人脸认证通过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其中“自住住房业务类型”选择“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缴存地区选择“金华”。 三、在线填表 选定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系统会自动显示相关房产信息。若有多套房产,可点击“房屋地址(下拉框)”下拉选择。 (温馨提示:共享数据获取不到房产信息的,系统不会自动显示“房屋地址”和“编号”,需要手动输入。) 公积金提取信息中,“提取时使用”可选择“其他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进行提取,选定后系统自动核算并显示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输入申请提取金额及银行卡信息。 (温馨提示:“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如未显示的,请查看当前页面的红色提示语;银行卡需为提取人名下I类银行卡。) 四、上传材料,信息确认 上传材料(身份证信息为共享数据,无需手工添加),确认提取金额及银行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