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购房提取线上操作指南
2026-03-03 11:08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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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长三角区域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同套住房已申请住房贷款的除外),且公积金中心能共享获取购房信息的,可线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购房提取线上操作指南请查收! 一、打开浙里办APP,选定业务事项 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图标,选择“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 或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办事”——“按主题”选择“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下点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情形选择 人脸认证通过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三、在线填表 选定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根据所购房屋情况选择“房屋所在城市”、“我有”“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号”,选定后“房屋编号”、“房屋地址”反显可选。 (温馨提示:选定“我有”“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号”后,系统不反显“房屋编号”、“房屋地址”的,请手动输入。) 公积金提取信息中,“提取时使用”可选择“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进行提取,选定后系统核算并显示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输入申请提取金额及银行卡信息。 (温馨提示:“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如未显示的,请查看当前页面的红色提示语;银行卡需为提取人名下I类银行卡。) 四、上传材料,信息确认 上传材料,确认提取金额及银行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