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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通报版)

2026-05-12 14:23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中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根基。市中心党支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

(二)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标本兼治,逐项梳理、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制度修订、流程优化和风险防控等举措,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三)严格监督闭环,务求整改实效。紧扣巡察反馈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对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坚持开门抓整改,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学用结合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最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每周、每月固定学习机制和“岗位大练兵”重要内容。二是制定2026年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更新迭代计划和时间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具体举措。三是编制梳理公积金业务指南、操作指南32项、“公积金政策小贴士”6条,进一步提高最新政策效用。

(2)关于“中心党组织领导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市中心党支部统筹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机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组织架构运行自查,要求各派出机构继续贯彻政策统一要求。三是指导相关派出机构与当地财政、人民银行对接,逐步推进零余额账户开设落地。四是制定《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行为准则(试行)》,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行为。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有偿调剂使用管理办法》,为实际开展资金调剂打好制度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对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管举措,更好地避免发生业务错误。三是建立健全睡眠账户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开展睡眠账户专项清理。

2.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将自身工作深度融入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大局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章程》,进一步发挥好管委会议事决策作用。二是落实住房领域新发展理念,重点在物业费、购房契税提取,新青年、新市民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箱储备,为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支持与参考。

(2)关于“服务中心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住房项目和住房保障对象建缴情况,上门政策宣讲,助力住房保障工作。二是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灵活缴存、灵活使用机制,新市民、青年人贷款额度上浮30%,满足重点群体住房需求。三是开展政策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现场指导办理业务,一线服务各类缴存人员。

(3)关于“缴存扩面等部分重点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一盘棋”统一调度,形成扩面合力,一体推进“七优享”扩面工作。二是分析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形成下步计划意见4条。三是科学分配指标权重,将实际缴存月数列入质量评价重要指标,有效提高缴存扩面质量。

3.关于“为民服务质效还有短板,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6年贷款政策更新迭代计划和时间表,对今年拟制定、修订的政策进行定期计划管理,确保政策出台及时高效。二是2026年3月起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及时回应缴存人需求。三是2026年3月起优化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和可贷额度计算范围,购商品房现房和住房“以旧换新”贷款额度上浮30%,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2)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市中心领导班子分工,优化职责流程,确保信访、行政执法两项工作衔接顺畅、响应及时。二是加强数据研判,分析一季度相关数据,形成工作建议3条,辅助调整工作方向。三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资质和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2次。

(3)关于“宣传和服务效能未能充分释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各类媒体平台累计采用26条,其中省级及以上媒体12条,阅读总量超过24万人次。二是梳理群众咨询集中的公积金热点知识和缴提贷政策,帮助缴存人更好地办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三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新增退休提取业务,实现网上业务24小时申请受理服务,提高服务群众效能。

(二)关于“巡察反馈意见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大厅人员深入开展警示案例教育学习并提出后续工作要求。二是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具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分管科室及派出机构开展日常监督。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常态化教育提醒,定期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排查。

(2)关于“责任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采购范围、方式。二是加强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并作为支付重要依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责任压力有效传导,要求各派出机构参照执行或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关于“监督责任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事前报备机制,要求各派出机构及时向当地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指导,与当地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邀请参加“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三是做好常态化监督,目前,市中心与各派驻机构接受当地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已全覆盖。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预算执行相关条款。二是按财政部门批复,明确预算执行完成时间。三是每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进度表》,督促项目按期执行。

(2)关于“采购货物及服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采购流程。二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合同管理各环节手续。三是2026年4月组织各派出机构财务负责人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新办法,明确要求加强流程审核。

(3)关于“经费支出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管理办法》,增加报销“事前审批”痕迹化管理,加强支出审核。二是加强经费管理制度、财务纪律教育,2026年4月集中组织派出机构财务负责人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厘清使用边界和政策红线。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2026年4月组织市中心及派出机构财务人员集中培训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明确使用范围。

(4)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本次巡察发现的附件缺失问题,对可补充完善的缺失附件及单据进行补充并完成装订。二是开展2026年度凭证附件“回头看”,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三是2026年4月组织派出机构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会计工作制度责任、会计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最新财政部门相关规定。

3.关于“内控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与现行政策及操作不符的内控制度系统梳理后重新制定,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如信息化采购项目,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二是要求各派出机构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内控制度自查及修订工作。三是2026年4月集中组织全市相关人员特别是财务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内控管理专题培训,确保制度真正落地实施。

(2)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小组组成、完善采购审批流程,明确“事前审批”“事后验收”环节要求,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加强财务公示制度落实,2026年3月底前各派出机构已完成财务公示。三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各派出机构参照执行或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关于“内审和业务监督检查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领导小组,制定派出机构内部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内部稽核流程、内容及结果运用。二是2026年1月市中心召开全市巡察财务工作财务专题部署会,明确要求加强审计质量。三是研究提出派出机构自行委托中介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意见,管住外部审计质量,压实审计责任。

(三)关于“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内组织建设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组织市中心党务干部集中专题学习,提升党务干部依规履职能力。二是对2021年以来党建述职、换届选举等环节进行梳理,未发现不规范问题。三是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内摸排青年职工、业务骨干,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建立动态培养台账。

(2)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建工作研究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完善支委会议事内容,实现党建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三是明确市中心支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阶段性重点任务、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深入讨论和部署。

(3)关于“指导派出机构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派出机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2026年一季度提出相关建议要求3条。二是完善联系指导机制,明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出机构党支部,指导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指导各派出机构党支部制定202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每月具体安排。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建立完备的干部信息库,根据干部特点和特长做好分类管理。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开展师徒结对青蓝工程、“青廉结对”,加快年轻干部成长。三是建立常态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渠道,将实践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评价、晋升的重要依据。

(2)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细则》,加强派出机构干部选任统筹。二是2026年3月组织干部管理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干部选任规范流程及考察大纲,确保全面、真实反映干部实际情况。三是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全面梳理并完善试用期管理流程,明确人事干部专人负责。

(3)关于“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选任纪实材料清单》,实行纪实材料清单化管理,确保材料完整详尽。二是根据“一事一档、一人一册”要求,对纪实材料进行归集复核4册,未发现存在问题。三是2026年3月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明确干部档案材料归档要求,组织人事档案全面“回头看”检查,举一反三及时查漏补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见底清零、全面达标。

(二)扎紧制度笼子,巩固长效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统筹推进集中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将整改措施转化为制度规范,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真正以制度之治巩固整改成效,实现标本兼治,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巩固整改成果,优化服务效能。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住房公积金铁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事体验的强大动能,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便民惠民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2325306;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66号。


中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