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16:25:4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规定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信息将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将于近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我市公积金贷款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为维护良好个人信用,避免因公积金贷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请广大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时关注本人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每月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个人征信负面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至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等渠道查询。 特此公告。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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