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14:03:45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践行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扛起为民实现“住有所居”的责任担当,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住房公积金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大力做“减法”,“简”出高效率。一是材料“瘦身”,提质增效。分中心充分利用“长三角住房一网通办”“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等证明材料“亮码可办”。目前已实现13项公积金业务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28项公积金业务省内通办。二是流程“减肥”,省时省力。通过梳理事项清单、精简申请材料、整合申请表单、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实现10个提取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网办理”,有效缩短办事流程,流程审批时间从3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三是业务联办,无需折返跑。强化业务合作银行数据跨界共享,实现相关住房商业贷款无还款凭证即可每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减轻还贷压力。增加还贷提取套数,在已有公积金贷款且办理按月提取的基础上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为借款人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优化还贷提取方式,从每年提取一次优化至每月转入自动还款,还贷更加轻松省力。 倾力做“加法”,“聚”出高效益。一是服务加码,彰显民生温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每周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利用“周一夜学”,全体职工进行剖析梳理集思广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妥善处置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二是政策添力,加大支持力度。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全力做“乘法 ”,“产”出高效能。一是打造便民服务“硬品牌”。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惠民助企系列服务举措,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增加下基层、企业、银行调研的次数,提升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借鉴学习其他县、市优秀经验做法,及时结合实际整改落实,尤其是“贷押转贷”等解决群众需求的问题,打造民生服务优质品牌。二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主动将服务网点向乡镇、农村一线延伸。在原先依托5家委贷银行建立50余个网点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下沉”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全县15个乡镇(街道)“365中心”、244个村(社区)公积金业务服务全覆盖,打造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一站式”服务。 (浦江分中心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