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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11 17:31:14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行使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能; 

9.分账管理市区其他住房资金;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33.2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2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 2018年人员支出及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站、综合服务平台等运维成本增加;更新升级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需要及业务开展所需的设备和软件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1.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2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53万元,占66.34%;项目支出233.64万元,占33.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3.2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32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支出及系统、网站、综合服务平台等运维成本增加,更新购置设备、软件经费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与2018年度收、支总计存在差额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支总计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49万元,包含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93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正式在编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劳务派遣人员支出增加;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站、综合服务平台等运维成本增加;更新升级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需要及业务开展所需的设备和软件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5万元,占4.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34万元,占1.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53.19万元,占94.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3.1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劳务派遣人员支出增加;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站、综合服务平台等运维成本增加;更新升级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需要及业务开展所需的设备和软件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7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7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19.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式在编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劳务派遣人员支出增加;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网站、综合服务平台等运维成本增加;更新升级2018年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需要及业务开展所需的设备和软件较上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7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42.0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较预算支出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31.58%,主要原因是接待检查组人员及省内、外同系统单位人员来金学习考察次数、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6%。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交流、检查等来访人员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接待比实际接待调研、交流、检查等来访情况有所下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累计6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交流、检查等来访人员支出。接待63人次,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3.9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及公积金运行管理支出-其他专项公用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66万元,执行数为5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2018年业务受理总量为98208人次,月均为8184人次,基本达到公积金业务月均受理量不少于10000人次的目标,通过对更新和完善设备,保障了业务窗口设备和网络设备正常运行,截至2018年底为19.91万缴存人提供服务;二是在设备运行使用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问卷调查中,满意度达到100%,符合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效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业务窗口设备和网络设备的运行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为职工创造了更好的服务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率。  

公积金运行管理支出-其他专项公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07万元,执行数为1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9%。主要产出和效果: 2018年底缴存职工账户数约19.91万个缴存余额58亿元,2018年新增缴存职工约1.85万人, 2018年业务受理总量约为9.82万人次,公积金贷款政策享受职工人数约为0.13万户,放贷额达到3.71亿元。在预算资金保障业务运行经费的前提下,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2018年度各项任务。完成“最多跑一次”的改革不断深化,使公积金服务更加便捷;完成公积金管理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升级完善,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通过政策调整和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8万元,增长260.75%,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支出由人员经费调整至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