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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华市退休一件事和逝者“身后事”联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2019-08-13 15:01:22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金市金〔201949

 

各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中心,市中心各处室: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通过部门数据直享,实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零次跑”。根据金华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3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退休一件事“零跑直享”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委改办〔2019〕6号)和金华市委改革办、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开展逝者“身后事”“一窗受理、部门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委改办〔2019〕8号)文件要求,现就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缴存业务

    根据人社部门或民政部门联办平台推送的数据信息,凭《退休一件事联办单》或《死亡关联事项联办申报单》,在收到联办信息后的次月,由住房公积金部门办理公积金封存业务。

二、提取业务

(一)办理时间:

    于缴存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欠缴)封存后次月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退休一件事联办材料:

    《退休一件事联办单》

(三)逝者“身后事”联办材料:

1、公积金提取金额转入死者银行卡的 

 《死亡关联事项联办申报单》

     死亡证明

    2、公积金提取金额转入继承人银行卡的

《死亡关联事项联办申报单》

有多个合法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需填写同意缴存人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某一合法继承人银行卡的《转账承诺书》,由一窗受理窗口拍照上传,原件留存受理单位。

    合法继承人身份证

    合法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

未成年的合法继承人由监护人办理,由监护人填写《监护人承诺书》,由一窗受理窗口拍照上传,原件留存受理单位。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