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10:31:56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金市金〔2019〕25号
市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公积金中心:
为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决定于2019年5月5日起,因购买、建造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特此通知。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