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加强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12-23 18:08:28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行业管理,有效制止住房公积金套(骗)取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加强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

    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二次(含)以上买卖交易、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二人以上共同购房,该房已办理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年度内不得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单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钟以来,0579-8231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