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10:19:38 来源: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金管委〔2017〕8号
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为加强差别化信贷管理,缓解贷款供需矛盾,防控贷款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自2017年9月15日起(以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特此通知。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