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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1

2017-12-06 16:38:54     来源:   浏览次数:    

自2017年12月11日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配偶均在金华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现有住房情况证明》,须填写房产情况《具结保证书》;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如在金华市区以外(含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除须填写房产情况《具结保证书》外,仍需提供外地(缴存地)的《家庭成员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