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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2

2017-11-30 16:41:56     来源:   浏览次数:    

自2017年12月4日起,市本级无房户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办理业务时,请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