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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篇】首问人责任制

2016-05-06 15:25:28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首问人责任制是指外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来我中心办事,第一个被询问到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向当事人解答有关问题,办理有关手续,若非首问人业务范围,首问人不但要告知什么业务在什么处室办理,还应告知处室的房号,如当事人还不清楚,应陪同其到相关处室及具体的经办人员,方算尽职。

首问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具体应做到:

1、态度诚恳,文明用语;

2、首问人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如不能满足的也要给对方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得推诿,不能说“不”;

3、答复当事人的咨询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完整、一次性答复完毕;

4、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理;

5、非首问人业务范围内首问人无法答复或办理的,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介绍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