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15:22:21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六要”
一、要遵守《规范》,塑好形象。
二、要满腔热忱,热情待人。
三、要文明用语,尊重群众。
四、要专心接待,提供方便。
五、要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六、要规范服务,讲究效率。
“五不准”
一、不准使用不文明、不礼貌语言。
二、不准拒绝答复群众的咨询。
三、不准在接待、办事中态度生硬,相互推诿。
四、不准在接电话时,对方挂机前先挂电话。
五、不准与办理群众赌气、争执。
六、不准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