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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篇】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

2016-05-06 15:22:21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六要”

一、要遵守《规范》,塑好形象。

二、要满腔热忱,热情待人。

三、要文明用语,尊重群众。

四、要专心接待,提供方便。

五、要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六、要规范服务,讲究效率。

“五不准”

一、不准使用不文明、不礼貌语言。

二、不准拒绝答复群众的咨询。

三、不准在接待、办事中态度生硬,相互推诿。

四、不准在接电话时,对方挂机前先挂电话。

五、不准与办理群众赌气、争执。

六、不准擅自离岗。